文:同狗
本會的手多多豬事喱非法自封顧問暨作家何故,在宣傳本會的書刊時,稱我們做「同人界文字大手」。我們既驚且喜。
所謂「大手」,有人說它是日文,原意是「大公司」,用在同人界裏,則指受歡迎的、有名譽地位的畫家、作家或創作人。不過,中文裏也有「大手筆」一詞,除了指創辦大規模事業,它更常用的意義,是「大著作或大著作家」。台灣的《國語辭典》舉了兩例:《晉書.卷六十五.王導傳》:「珣夢人以大筆如椽與之,既覺,語人云:『此當有大手筆事。』俄而帝崩,哀冊謚議,皆珣所草。」《新唐書.卷一二五.蘇瓌傳》:「頲性廉儉,奉稟悉推散諸弟親族,儲無長貲。自景龍後,與張說以文章顯,稱望略等,故時號『燕許大手筆』。」
與其相信它是什麼日文、什麼資本主義用詞轉化而成,倒不如相信它來自一個原意指創作人的詞語。
前輩說我們是「大作家」, 認同我們的文字質素、創作水平,我們當然感到欣慰。可是,我們對自己的作品尚未非常滿意,自己仍覺得有所不足,要進一步鍛鍊自己的文筆。現階段就被貼金,未免戰兢。
不過,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──它提醒了我們,以後要寫得更好,一本要比一本好,不可以令讀者失望。
然而,所謂「大手」、「大作家」,可能只是在創作上有水準,不代表他做其他東西都有水準;對於不是文字創作的「大手」,有時更可能只是指暢銷,不一定真的編寫故事了得。「大手」也是人,不見得毫無缺點;「大手」在創作上有水準,不代表他的其他行為或想法也有水準。因此,無論我們是不是所謂「大手」,也不得不語重心長地叮囑各位同人界讀者:不要盲目崇拜「大手」,不要用「大手」取代大腦。
點啊?
「手多多豬事喱非法自封顧問暨作家」!?
我只是一個「內向、憂鬱而文靜的作家」!
XDDDDDDDDDD